網站使用暨軟體下載服務協議
茲「CatchPlay」威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CatchPlay」或「本公司」),基於以下條款,提供網站暨軟體下載使用服務,與所有加入成為使用會員者成立本網站使用服務協議。所有擬加入成為「CatchPlay」會員之網站服務使用者,於同意本協議之前,務請詳細閱讀協議內容,以保障自身之權益。
當使用者點選「我同意(或『我接受』)」鍵並提供個人資料申請會員資格時,即視同使用者已閱讀本使用服務協議並同意遵守所有內容。若不同意本使用服務協議內容,請點選「我不同意(或『我不接受』)」鍵,以結束註冊程序。
第一條:前言-認知與接受
(一)本公司係依據本協議提供「CatchPlay」( http://www.catchplay.com )網站服務(以下稱:「CatchPlay」、「本網站」或「本網站服務」)。當會員於詳細閱讀協議內容並開始使用「本網站服務」時,即視同會員已接受本網站服務協議之所有內容。
(二)本公司有權增訂、刪除或變更本服務之內容,除會員應自行隨時上網瀏覽該等修改之處外,本公司亦將於本網站上不定期公佈之。倘會員於任何修改後仍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視同會員已接受該等修改。增訂、刪除或變更之部分,視同本協議之一部,並自動取代原被增訂、刪除或變更之部分,亦具協議之效力。
第二條:名詞定義
(一)軟體:本協議所稱之軟體,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所開發之「CatchPlay」軟體、所有之更新版本及任何本公司後續所提供之輔助或附加應用程式。
(二)會員:本協議所稱之會員,係指所有同意本網站服務使用協議內容,並完成註冊程序成為會員之使用者。
(三)數位內容:本協議所稱之數位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影片、遊戲、音樂、錄音、資訊、通訊、軟體、文字、照片、錄影、圖片及其他由內容提供者透過本軟體所提供之項目。
(四)數位內容提供者:本協議所稱之數位內容提供者,係指與本公司訂有內容供應協議,並提供前項各種內容予會員之任何個人或公司。
(五)服務:本協議所稱服務,係指本公司透過網際網路及本軟體,向會員所提供之免費或付費內容之搜尋及線上播放服務。
第三條:網站服務區域
本公司依本協議所提供之本網站服務,均僅限於中華民國臺灣(即包含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區域內行使。
第四條:會員之註冊
為順利使用本網站服務,會員同意下列事項:
(1)會員應提供本人正確、完整及最新之個人資料;
(2)維持並更新會員個人資料,確保其為正確、最新及完整。若會員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之資料,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會員之帳號,並拒絕會員使用本網站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第五條:會員之行為能力
(一)七歲以上二十歲未滿之限制行為能力人,於使用本網站服務時,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七歲以上二十歲未滿之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會員於使用本網站服務時,推定為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未滿七歲之無行為能力人,不得自行使用本網站服務,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之。
(二)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並避免隱私權遭受侵害,法定代理人應盡到下列義務: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上網使用本網站服務時,應全程在旁陪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上網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三)本公司得不定期查核會員行為能力之有無,如發現會員本身之行為能力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有欠缺時,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會員之帳號,並拒絕會員使用本網站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第六條: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會員於完成本網站服務之登記程序後,將收到一組密碼及帳號。關於會員之密碼、帳號及身份證字號等個人資料之機密安全,除本公司將依法及「資訊隱私權之保障約款」予以保護外,會員本身亦應自行確保,不使其任意外洩。會員利用該組密碼、帳號及身份證字號於本網站所進行之一切行為,會員應自行負擔相關之責任。會員並同意以下事項:
(1)會員之密碼或帳號遭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會員將立即通知本公司處理;
(2)會員於每次網路連線使用完畢時,均應結束會員帳號之使用並登出。
第七條:會員之遵守法令義務
(一)會員不得以任何非法目的或方式使用本網站服務,且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會員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使用慣例,如發現會員有違反或不法之行為者,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會員之帳號,並拒絕會員使用本網站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二)除前項所定情形外,會員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1)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本服務中上;
(2)利用本網站服務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專利權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
(3)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虛假不實、引人犯罪之訊息;
(4)販賣槍枝、毒品、禁藥、盜版軟體或其他違禁物;
(5)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6)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7)濫發廣告郵件;
(8)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八條:網站系統之中斷或故障
(一)本網站服務如因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發生暫時中斷或故障等現象時,對於可能造成會員使用上之不便、資料喪失、錯誤、遭人篡改或其他經濟上損失等情形者,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二)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得立即停止、中斷提供本網站服務:
(1)本網站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2)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本網站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4)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本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
第九條:交易紀錄
(一)會員同意其於本網站進行之電子商務交易行為,概以本網站服務所記載之電子交易資料為認定基準。
(二)會員於本網站完成電子商務交易後,如無正當理由並已逾消費者保護法所規定得退、換貨之期間而任意退、換貨者,倘造成本公司作業上之困擾與損害,本公司得視情況,對該會員採取拒絕交易或永久取消其會員之資格。
第十條:軟體授權
(一)因使用本網站服務所必要搭配之電腦軟體(以下稱:本軟體),如係經由本公司提供予會員(下載)使用者(不論有償或無償),本公司對該等會員予以非專屬授權(即「非獨家授權」)。會員除應遵守本協議相關軟體授權之約定外,非經本公司事前允許,不得再為轉授權。
(二)會員得在相容電腦上安裝及使用本軟體,但「授權數量」以一份為限。除本協議明文約定外,會員不得在任何其他伺之服器或網路使用本軟體,包括但不限於:(1)直接使用本軟體或透過命令、資料、或指令間接使用本軟體;(2)為內部網路、網際網路或網站功能使用本軟體。
(三)會員得製作一份本軟體之備份,但此備份不得安裝或使用於任何其他非授權使用之電腦。
(四)除前項所定情形外,作爲安裝本軟體之電腦主要使用者,得在一台攜帶型(手提)電腦或桌上型電腦上安裝本軟體之第二份副本,僅供會員自己使用。
(五)非經本公司事前允許或授權,會員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本軟體。
(六)本軟體允許會員存取第三人網站之內容,存取和使用任何第三人網站,包括任何此類網站提供之物品、服務或資訊,均應受該第三人網站所定條款及條件之限制。該第三人網站不歸本公司所有或經營,若使用第三者網站,風險應由會員自行負擔。
第十一條:軟體或資料之下載
本公司對於會員使用本服務或經由本服務連結之其他網站而下載的軟體或資料,不負任何擔保責任。會員應於下載前自行斟酌與判斷前述軟體或資料之合適性、有效性、正確性、完整性及是否侵害他人權利,以免遭受損失(例如:造成會員電腦系統受損、或儲存資料流失等),本公司對於該等損失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網站之連結
(一)本公司基於業務之需要,得隨時與其他數位內容提供者合作,由其提供相關之多媒體影音娛樂數位內容,供會員瀏覽或進行電子交易。基於尊重內容提供者之智慧財產權,本公司對其所提供之內容並不為實質之審查或修改,對該等內容之正確性與真偽亦不負擔保義務。對該等內容之正確與否或真偽,會員應自行判斷之。如該等內容涉及侵權或有所不實,會員得向本公司或逕向該數位內容提供者反應之。
(二)除前項情形外,會員若因而與其他數位內容提供者或第三人進行電子商務交易,各該買賣或其他合約關係僅存在會員與各該數位內容提供者或第三人之間。會員得要求各該數位內容提供者或第三人,就其商品、服務或其他交易標的物之品質、運送、保證事項與瑕疵擔保責任等,事先詳細闡釋與說明。會員因前述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所產生之爭執,應向各該數位內容提供者或第三人尋求救濟或解決之道。
(三)本公司不介入會員與各該數位內容提供者或第三人間的任何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對於會員所獲得之商品、服務或其他交易標的物亦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廣告
會員在本網站上瀏覽之所有廣告內容、文字與圖片之說明、展示樣品或其他銷售資訊等,均由各該廣告商、產品與服務的供應商所設計與提出。會員對於廣告之正確性與可信度應自行斟酌與判斷。本公司僅接受委託予以刊登,不對前述廣告負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智慧財產權之保護
(一)本網站服務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之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如會員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如有違反,會員應對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及律師費等)。
(二)本網站服務所提供之影片、遊戲及音樂等著作內容,僅授權供會員於網路上收看或下載至個人電腦放映觀賞使用。任何意圖營利或非合理使用之非供個人使用之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改作或重製為錄影帶、視聽光碟片及數位影音光碟片之行為,皆屬違反中華民國著作權法之侵權行為,係嚴格地被禁止,著作權法並訂有嚴厲之民、刑事處罰規定。
第十五條:免責聲明
(一)會員明確了解並同意:本公司對本網站服務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包含但不限於商業適售性、特定目的之適用性及未侵害他人權利。本公司不保證下列事項:
(1)本服務將符合會員之需求;
(2)本服務不受干擾、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免於出錯;
(3)由本服務之使用而取得之結果為正確或可靠;
(4)會員經由本服務購買或取得之任何產品、服務、資訊或其他資料將符合會員之期望。
(二)對於是否經由本服務之使用下載或取得任何資料,應由會員自行考量且自負風險。如因任何資料之下載而導致會員電腦系統之任何損壞或資料流失,如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者,會員應自行承擔結果。
第十六條:會員之資訊隱私保障暨個人資料之使用
會員註冊及其他特定資料等關於會員之資訊隱私保障暨個人資料之使用,將依本公司另行訂定之「資訊隱私權之保障約款」,予以保護與規範之。
第十七條:法律之適用、仲裁及管轄法院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有關法令之規定解釋、執行之;因本協議所生之一切爭議,會員與本公司雙方同意應優先本於誠意相互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會員與本公司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會址位於臺北市);倘仲裁結果雙方仍不滿意而有訴訟之必要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不滿意而有訴訟之必要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